今天早上十時半,姊姊手洗衣服,將滴水中的服放在窗外曬晾。媽媽說了很多次,不可在這時間曬晾,姊姊總是不聽,結果闖禍了。住在我們家落下幾層的人,拍門投訴,說我家的花盆滴水。其實那人不知道是那件衣服滴水,誤以為是花盆滴水。姊姊立刻收起那件滴水中的衣服。我看見姊姊和那個人談了一分鐘,那人還不肯離去。
我知道了原來又是說花盆的事,我便無名火起,把人家駡了一場。那人沒有禮貌,賴著不肯走,又說不想去管理員投訴,才上來拍門﹔又說會扣分。我說他去年投訢厠所漏水,結果管理員帶工作人員來將我家的厠所移平,花了三天的工夫,我家的厠所才恢復原狀。我說那人常常投訴,十分麻煩。我又說樓上的二十四樓經常將拖把晾出來,二十六樓的長年累月都曬晾,你為什麼要針對我家。他用扣分來嚇我,我卻說扣你的分數,還未輪到我的。我還說公屋的質數是這樣的了,有錢便買私人樓去吧。怎料那人怏怏離去,卻招來了管理員。
過去的幾年,已經有過管理員說我家的花盆滴水,結果不了了知。這次管理員來了,看不見我家的花盆有水滴出來。但是,他卻不認輸,轉而說花盆放出去是很危險的。我指責說花盆下有黑盆盛著,不會有水滴,即使是瞎子也看到那個黑盆的。我又再說一次樓上幾層也有曬晾。我還說那個投訴人,隔幾個月就没訴一次,目的是針對。我說那個投訴人沒有讀常識科,我家種的植物淋得太多水會死。那管理員想推卸責任,說是「接到order才做」,我知道他說的是實情,但我最討厭用這個來投訴我。我說,如果不是接到投訴,你們管理處是不會巡查、檢討的了。
事後,我電話媽媽,述說事情的經過。結果媽媽駡了我一頓,說吃虧是自己。她說何必得罪別人,對自己沒好處。我卻說,之前弟弟在嘈吵,已經得罪了不少人,結怨也不是今天的事了。她駡我衝動,這個我無說可說。我真的太衝動,但我知道,這個世界總是人善人欺的,你不出聲,人家不會見好知收,只會變本加厲,得寸進尺。有道理的何不據理力爭,只是姊姊和弟弟不斷的闖禍,弄得自己理虧。自問向來循規蹈矩,居然因為自己的家人,而接而連三的收到投訴。好幾次都要我獨力去應付。媽媽平時常常說我是「門口狗」,敢對家人惡,不敢對外人惡,當我對外人惡時,又說我做錯(雖然當真是我錯了)。
我真的應付不來。我知道今次我做得很錯,錯在衝動,不能忍一時之氣。這些事情,從來沒有人教導我,卻要我不斷地面對。我可以說媽媽是「馬後炮」,在當時,我沒有急智,為何這些事總落郅我身上,結果又處理得不好。
家家有本難念的經,有同學說我的家應該不錯,可以買樓。可是,如果買得起,就不用令我面對這些場境,不用每年做入息審查,總之,有很多的限制。我奉勸怕麻煩的人,有能力的最好買樓,私人樓也好,居屋也好,總比住公屋自由得多。
這次我知錯了,我懂得如何應付這些場面了。可是,已經太遲了,人,已經得罪了。我只是想,自己要面對的事己經夠煩,我沒有時間再管那些事,快快將此事拋諸腦後。做人難,做我,也不容易的。